离婚后子女和财产如何分配

我跟我老公结婚两年了,有一个儿子,一岁多点,我们开了一家店,店是他出钱投资的,还有债三四万,我一直在店里帮忙,没出去工作,所以也就没有收入来原了。因为他的脾气不好,常常对我大发脾气,还没对我手。
这样我们离婚了,孩子能归我抚养吗
因为还有三四万的债务,,我需要分担吗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若双方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没有约定或者就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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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6
  一、根据《婚姻法》第36条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1-16
您好!针对您所困扰的问题现提供以下解答:

就孩子抚养权来说,法律规定未满2周岁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并且对方在导致离婚过程中有过错,实施家庭暴力,有暴力倾向的人对孩子的成长是不利的

因此,如果你们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你!

回答完毕,祝好运!

补充: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经营所欠,先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个人财产清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1-11
我认为只要你要求孩子就能归你抚养,毕竟孩子还小,应该倾向你这边,财产的分割也会倾向你这边,不过我劝你还是不要孩子,将来日子过好了,可以多给点,要是你带着,以后的日子会很难的
第4个回答  2010-01-11
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会判给女方,不过也有例外,如果女方离婚后没有经济能力,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也不排除将孩子判给男方。具体你可以在百度搜下110,在出来的网站找律师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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