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年七月毕业,12月份跟山东一家公司签了三方协议,待遇一般。现在想解除协议,一是因为待遇不是太好,二是因为网上有一些他们公司的员工对他们公司的评价(不好评价,在这里就不说了,反正是比较黑)。现在想要解除协议,但是联系了一个星期,人事部的那个女的一直给我拖。不是不接电话,就是让别人接电话说她不在。后来好不容易找到她了,又说财务部的掌握公司帐号的人不在(要交违约金,招聘的时候口头承诺的500,但是在协议书上并没有写)。元旦前打了70多个电话才接,今天又打了50多电话才接,又让我等那人回来再把帐号给我。还说不想等就去他们公司办手续,态度非常恶劣。(现在见到她真想剁了她,真是个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其实从他们办事态度就可以看出他们公司的水准了)
你们说我现在该怎么办,是等下去,还是劳动仲裁。要劳动仲裁的话程序应该怎么走,是不是要去山东那边,我现在在洛阳。如果要诉讼呢?
回复一楼:关于公司名字我不太好说,好像是我说他们坏话似的,但有些情况他们招聘时确实没有讲,比如说“二班制,每天工作12个小时,夜班晚7点到早7点,7点后再干到10点才让下班,并且没有加班费”、“每月休息一天”、“有医疗补助,但是不可能全部用完吧,那么月底就会有人把卡上剩下的钱取走(这当然是领导啦)”……大家在百度贴吧中输入“山水集团”就可以看到详细情况了。虽然网上的信息不一定是真的但我想也不会是无中生有。
回复二楼:解除协议是为了签另外一个待遇比较好一点的;我们学校也一样,拿不到前一份就不给办新的,就业中心的人每天也在忙,说是让个人去跟公司协商解决。但是毕业以后他们公司的人是不是可以把档案提走呢?毕竟学校根据就业协议发派遣证,是发到他们公司的。
回复三楼:三方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但签署后也有法律效力,对双方的行为有一定约束。我们那个确实没有写违约金。
回复四楼:我是怕毕业后人不去,档案被他们提走。如果不行的话只有考虑去一趟了。违约金的问题,主动权还是掌握在人家手里
遇到这种情况 ,只需要做一件事,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如果是企业违约在先,或者是因为企业规定不合法,你违约,那企业还要赔偿,而你本人,就算是严重触犯了企业规章,被企业解约,企业现在的这种行为也 是不合规的。
你什么都不用担心。抓紧时间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找仲裁部门吧。
三方协议的设立初衷是保障用人单位达成的意向,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三方协议的作用逐渐在削弱。
三方协议只是意向而非合同,应形成妥善的解决机制。
扩展资料:
三方协议的概念: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方协议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扩展资料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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