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5-11-19
30年前,在英国伦敦东部莱顿斯顿地区,跟大多数人一样,泰迪一家过着和美的生活。泰迪是厨房设备维修工,妻子是家庭美容师,他们对足球有着浓厚的兴趣。尤其男主人泰迪,他不但是曼彻斯特联队足球俱乐部的铁杆儿球迷,还是当地一家业余足球俱乐部的教练。他对曼彻斯特联队的热爱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他知道许多关于曼联球员的名字和故事,像布莱恩·罗布森、高尔顿……等等,如数家珍。他在家里讲球、评论他喜爱的球员。这对孩子们来说,新鲜、刺激。父亲潜移默化,在言传身教中,使孩子们很小的时候就被灌输了足球和荣誉的概念。
1975年5月2日,大卫·贝克汉姆出生了。这是泰迪三个孩子中的老二。贝克汉姆的脚法在襁褓中就有所表露,变幻无常而又格外有力,正是踢球的好料。5岁的时候,贝克汉姆就听懂了父辈的谈话,他首先记住的英语单词是:足球和曼联。一提起曼联,他父亲眼里就闪出光亮,这个发现让贝克汉姆了解了父亲心中的渴望和景仰,同时又使贝克汉姆感到足球与曼联的神秘。
贝克汉姆就在这样的家庭背景下长大。
泰迪带着幼小的贝克汉姆走进了位于曼彻斯特的世界上最大的体育场老特拉福德看曼联球赛。第一次看球,贝克汉姆就把父亲经常的讲述跟赛场上的人物一一对应。他不但认出了球员,而且还把穿着7号红色球衣的布莱恩·罗布森当成自己心中的偶像,梦想着有一天自己也像他一样奔驰在绿荫场上,踢出具有魔幻色彩的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