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住旅馆时,笔记本电脑以及相关收据发票都被盗,现在我起诉旅馆,要求其赔偿,但法院说我没有收据发票,不能证明被盗笔记本的价值,原来卖电脑给我的公司又不愿再出具发票收据和证明,所以赔偿很难,我想问,除了收据发票之外,还有什么方法证明我被盗的笔记本电脑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