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会寄到邮局让后给你打电话说你有一张法院传票吗

如题所述

法院有一种情况是邮寄送达,即通过邮政快递将开庭传票送达当事人,然后再电话告知的。所以是会有这种情况的,但是非常小。当事人可向法院进行确认核实,以免被骗。
法律分析
民诉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刑诉法的规定比民诉法则更强调传票、通知书直接送达原则。即使真的有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必须在指定时间前往法院领取,当事人完全可以不予理会,因为法院违规了。法律规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电话送达、司法快递送达、上门送达、公告送达。当然,法院在第一次发送传票给被告时,通常会先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书面传票。民法院向当事人发出的法律文书,包括传票、通知、裁定、判决等都应该以书面的方式送达到本人,本人同意以其他方式送达的除外,找不到人的也应该以公告的方式(登报、法院公告)的方式送达,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所谓短信或者其它手机通讯软件告知的都可能是诈骗信息,打电话来的也要查询到真实的法院电话后再打过去核实。法律规定是在开庭三日前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当事人,被告收到诉状后可以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答辩。当今实践中也有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也可用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 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 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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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01
法院有一种情况是邮寄送达,即通过邮政快递将开庭传票送达当事人,然后再电话告知的。追问

都一年了还有效吗

追答

那就有问题了。你去电话问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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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有这种可能,但是非常小。

法院传票送达有严格的程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章,都规定了严格的送达程序。
比如,民诉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刑诉法的规定比民诉法则更强调传票、通知书直接送达原则。
即使真的有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必须在指定时间前往法院领取,当事人完全可以不予理会,因为法院违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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