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爱的那个人,专门跑到这个无人认识的城市,为了她,陪着她走过了这座城市很多角落,最后两个人还是分手了。
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我几乎只关注她所有的消息,她所有的娱乐方式。我还记得,我学着去偷偷听她在全民K歌所留下的声音,去阅读她微博曾经几年所有的痕迹,去了解所有你们共有的。
我本来是一个很无趣的人,无趣到会偷偷的讨厌自己,可是你遇见了她,仿若你在黑暗中独行了千万年,没有光亮和声音,她的出现,打破了万古的孤寂,你渐渐爱上她这个人,也爱上了她给你发温暖。
然后,她离开的时候很不舍,心痛欲裂。我总愿相信,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可是重逢还是要分开,可能,和她还是有缘无分。
我开始在午夜,在醉后,在一个人,在看到一点她的痕迹的时候,发狂一样的想起她,思念仿佛蚂蚁啃噬你的心,给她发一些思念的话,然后得到一个不冷不热的拒绝;会去听下载、收藏的她的声音,会去一遍遍去翻阅曾经的聊天记录,去了解她的近况如何。
张爱玲说的很对,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时间和新欢,你懦弱和自卑到不敢去接触新欢,所以就把一切都寄托给时间,躲在这座还有两个人回忆的城市。
安排满自己每天的工作和生活,不让自己有想起她的时间,你会换一份工作甚至是一个环境,去淡化她所有的痕迹,不会再去她经常走过的路,去过的地方。但还会记得她想去的城市和她爱的人,仍会骄傲的坚持自己所执着的一切,仍爱着那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