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昆明市自谋职业医保缴费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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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下岗职工可以接续医保[2008-2-1411:04:13]本报记者李桀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日前该局发布了《及时接续医疗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告》,在2007年4月30日前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下岗职工、企业被兼并或破产等情况的人员,可以在今年12月31日前,按照属地参保的原则,申报、认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后,按照自谋职业方式接续医保关系,超过规定期限的,则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接续医保。

据介绍,发布这个通告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好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与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人员的权益,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自谋职业方式接续医疗保险关系,其中符合自谋职业方式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指的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以来,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因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而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从事自谋职业的以下人员: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中心托管后办理自谋职业的人员;因企业兼并、破产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自谋职业的人员;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职工,因改革改制(含多次)或改革改制批复下达前分流安置,而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自谋职业人员。

记者随后采访了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的有关领导,他告诉记者,与灵活就业医保不同的是,自谋职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满一年后,方可享受《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规定的由统筹基金给付的待遇。此外,上述人员在按照规定办理自谋职业医保时,可将在国有企业中的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这样一来这类人群之前在企业里所购买的医保年限就会自然转入新医保中。而如果不及时去接续医保的人员在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医保时,不仅要根据年龄来缴纳医保费用,而且还需要有经过3年的“过渡期”才能完全享受医保,即参保人连续缴费满一年不满二年,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重特病医疗统筹待遇的60%;满两年不满三年可享受80%,三年以后与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的基数,为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如果首次参保时已满45周岁的,缴费比例增加2%,已满55周岁的,缴费比例则增加4%。医保处的领导说,由于此次接续工作所涉及的人员多为下岗职工等有一定工龄和年龄的人员,假设这些人没有及时接续进自谋职业医保,而是参加了灵活就业医保,那他们要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则男性必须年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个人的连续缴费年限男性必须连续缴费达35年,女性要达到30年,其中个人实际参加医保缴费不得低于15年的条件就很有可能成为一笔新的支出,所以医保处建议,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到属地的医保机构参加自谋职业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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