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喝酒了,被对方用手机录音,在法庭上可以作为证具吗?还是7年前的时侯录的

如题所述

如果你能证明是在酒醉状态下说的话,那么极大概率不能作为有效证据。至于7年,似乎并未有法律对证据的形成时间有明确限定,也就是说,是7年前或更多年前录的,并不影响证据的效力。证据的效力,主要取决于“三性”:真实性、有效性、相关性;此外,还隐含一个性质“合法性”,也就是取得证据的途径必须不违反法律、法规。题主可以在法庭上进入质证环节时,对该证据不予承认,并且,建议尽可能从证据的“四性”方面找出可以攻击的弱点,使之无效。此外,有些证据,虽然“四性”并没问题,但法官不予采信,那么,这种证据就没有法律效力,所以,真正的关键,是要让法官形成“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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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2
录音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的证据,不可以当成证据来使用。而且因为你已经喝了酒了,所以你所说的话是不可以当成真实的证据来使用的。还有现在法律的时效期是两年。你的事情已经是7年前的事情,所以现在起诉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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