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明清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如下。
唐朝:
1、完善和加强
三省六部制。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首先、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贞观十七年,
萧瑀、李勣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
中书令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渐渐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这符合从汉代开始的相权不断下降的规律。
2、正式形成
科举制。科举制的殿试部分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
宋朝:
1、集中军权:解除
禁军将领兵权,禁军统领权一分为三,将帅没有调兵权。
2、集中行政权:中央设立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派文臣管理地方。设宣政院管辖西藏地区,使西藏从此正式成为
中国行政区划的一部分。
3、集中财权和司法权。
明朝:
1、明政府调整中央和地方官制.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设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分掌统兵和调兵之权.在地方,废除行省,权分三司,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
通过废除丞相制度,皇权空前强化,权力相互牵制,相互制约,最终受命于皇帝.经过改革,分散了相权和地方权力。政治、军事大权都集中到皇帝一人手中,君主专制的
中央集权制度得到加强。
2、《大明律》和特务统治
3、设厂卫特务机构,加强对官民的控制 。
4、八股取士
清朝:
1、大体采用明制,设置了六部和内阁。
2、延续旧规,有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
3、康熙时在各旗主之下设置督统掌管旗务,议政王大臣会议逐渐形同虚设。
4、康熙时设南书房,参与机密,中枢权力一分为三。
5、雍正时设
军机处,加强皇权,并逐渐发展成为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常设核心机构。军机处的设置是清统治者在中央行政制度上的重大变革,这一变革加强了皇帝的权力,是清朝
君主专制制度进一步强化的重要标志,也使我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