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在小区公告栏、单元门上张贴的通告多次被小区物业保安撕掉,请问这种行为能勾成犯罪吗,该采取那些

业委会在小区公告栏、单元门上张贴的通告多次被小区物业保安撕掉,请问这种行为能勾成犯罪吗,该采取那些错施

不构成犯罪;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向物业提出更换保安,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则业主委员会可以解聘物业服务,更换物业公司。
法律分析
按照规定,业主委员会向物业提出合理要求时,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则业主委员会可以解聘、更换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一、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二、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常为五到十一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二、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三、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四、品行端正无劣迹;五、热心公益事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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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4
肯定还是够不成犯罪的。业委会在行事自己的正当权利,物业的保安应该受到领导的指使才这样作为。你们可以找物业经理理论。要求他们恢复原状。或者重新张贴

业委会有权解除物业的合同,另行聘请物业公司。如果现在的物业不配合不作为,完全可以业委会解聘他们
或者报警处理保安追答

打110,可以再投诉警察,打电话12345非紧急救助中心寻求帮助,记得采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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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24
肯定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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