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辞工需要多少天

在2016年到来之前提出辞职是不是还是依照015年的劳动法?如果是,那辞工时间就应该是30天,却被公司领导告知三天后就要走,员工是否能告公司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员工提前三十天提交了辞职报告,那公司就应该在三十天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如果超过了三十天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而员工还依旧在公司上班的话,司法实践中会认为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根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如果公司在来批复员工提交的离职申请,向员工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话,很有可能就会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去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公司最后很有可能就会被判违法辞退,支付员工赔偿金。 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提前向用人单位申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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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22
  试用期内3天,劳动者辞退书面提起30天。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劳动者。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另外,《劳动法》是1995年实施的,根本不存在什么2016版、2015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01
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30天时间到了,无论单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劳动者都可以离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当天就可以辞职。用人单位若有法定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立即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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