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补助计个人所得税吗

员工去外地出差,除酒店住宿,吃饭之外,还有补助的钱,计员工工资纳个人所得税吗?
如果属员工福利应该纳个人所得税吧?
员工加班费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出差补贴不属于员工福利,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应对出差补贴办法有相关规定,如规定写明差旅费(包括食宿补贴)每人每天N元标准,这时候是不会征个人所得税的,而是记入公司相关成本费用;但如果对差旅费有明确规定除正常食宿外另补贴个人N元,属于对额外劳动的补偿,是要合并到工资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的.
简单地说,属于工资范畴的就要缴税,不属于的就不要缴(以下关系工资的定义供参考)
因此,加班费很明显是要计缴个人所得税的.

以下内容供参考:
一、1994年劳动部就印发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二、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对企业的工资总额组成作了明确规定。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完成的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等。
(4)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原因支付的工资。
三、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劳动者有些劳动收入不都属于工资的范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发明创造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四、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3号)第十九条规定:“企业享有工资、奖金分配权。企业的工资总额依照政府规定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确定,企业在相应提取的工资总额内,有权自主使用,自主分配工资和奖金。”即从1992年7月起,企业的工资分配由企业自主确定。其中包括对薪酬结构的设置也由企业自定。 但是,按照有关规定企业调资方案应经职代会或工会通过,应向职工公布。
五、目前劳动保障部已就一部新的《工资条例》征求了各地意见,预计即将出台。其中,对工资分配决定、最低工资、工资支付、工资宏观调控、监督管理等有具体的规定。
(以上摘自重庆市政府系统公开信箱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渝劳社信箱[2008]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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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21
正常的补助是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但如果超出了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出差补助是要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的。
第2个回答  2017-08-28
根据个人所得税和有关政策,企业参照国家机关规定标准发放的,出差人员交通费、餐费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3个回答  2009-12-2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出差补贴、员工加班工资应当在支付的当月并于工资薪金收入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4个回答  2009-12-21
这些费用记入差旅费,不记入工资总额,不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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