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认为员工离职后什么时候才能再次进入?

如题所述

人事规定:通过正常离职手续离职的,在三个月后可再次进入本公司,但其工资、福利与离职时不变。

如果未通过正常手续离职的,将永久不得再次担任本公司职位。

关于离职的相关法律规定:

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何时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清晰明确的规定,如下所示: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企业正式颁布的离职制度必须以法律条文为依托,在其范围下结合企业自身特性,进行丰富完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解除后,为防止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公司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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