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部队军转干部退休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企业部队军转干部退休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享受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

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扩展资料: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退休待遇。

本条 规定不适用于到地方后受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十六条规定,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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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2

企业部队军转干部退休死亡后,该家属会获得一份死亡丧葬费。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丧葬补助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 6个月!

企业部队军转干部退休死亡后优待的法律规定: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2、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根据《民政部 人事部财政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军转干部死亡,也和企业其他职工死亡一样待遇,没有区别,死亡之后,发给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有余额的,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扩展资料:

死亡赔偿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受损害人为城镇居民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进行计算,计算期限为二十年。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 20年

2、受损害人为农村居民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进行计算,计算期限也是二十年。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受诉法院所在农村人均纯收入x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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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1-04

企业部队军转干部(军转企干部)退休死亡后,是没有军转企干部方面的任何待遇的。

军转企干部事实上就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因为同样在90年代以前转业到机关、企业的军队干部,随着改革开放和机关公务员制度后,薪资或养老金大相径庭的差别,所以就有了军转企干部按照转业前在部队级别,由社保局每月予以一部分“军转企干部补贴”的。这也就是军转企干部唯一的待遇了(有的省市还没有此项补贴的)。

军转企干部事实上就是普通干部、公民,军转企干部补贴只是对于军转企干部自身的待遇,就和残疾军人抚恤金、离休干部待遇一样,不荫及家属和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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