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美证被拒了,不想再次申请了,但持有有效绿卡,还能去美国吗?

如题所述

美国永久居民卡 一张美国永久居民卡(绿卡)  美国永久居民卡(United States Permanent Resident Card),亦称作绿卡(green card),是用于证明外国人在美利坚合众国境内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种身份证。“获得绿卡”则用于指称成为永久居民的移民过程。绿卡持有者的合法永久居留权是由官方授予的移民福利,其中包括有条件地在美国居留与获取工作的许可。持有者必须保持他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该身份所需的某个条件不再满足时,持有者将可能失掉该身份。
绿卡曾经由美国移民归化局(INS)负责发行。后来该局被合并进了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下属的公民与移民服务署(BCIS),其职能亦由该局替代。在合并后不久,BCIS被改名为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
正在申请绿卡期间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取得两项重要的许可证件。其一为授权就业卡(EAD),这种临时工作许可证允许该外国人在美国获取工作。其二为预先入境许可,这种临时旅行证明允许该外国人返回美国。两项许可证所赋予的权利均独立于该外国人被授予的任何现有身份之外。例如,拥有H-1B签证的外国人可能已经获得了在美国工作的许可。 [编辑本段]出现  绿卡的官方名称为“永久居民卡”(表格I-551)。“绿卡”的名称来源于它的前辈——二战末期引入的“外国人登记收据卡”(表格I-151)。表格I-551采用于1977年,曾被印在各种颜色的纸张上,唯独没有绿色;但尽管如此,“绿卡”的名称依然被沿用了下来。在2008年1月时,该卡的主要 颜色为黄白色,仅有背面文字使用的颜色为绿色。一张绿卡包含有其持有者的姓名、照片及其他信息。在近几十年来,随着技术的发展,绿卡还增加了许多防伪的特征。 [编辑本段]使用与保持  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绿卡持有者属于没有美国国籍,也不具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不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签证与有效的母国护照,否则不得入境。 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不需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另外申请签证。 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 I-327),作为入境的有效移民签证,回美证有效期最多两年。 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因为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必须是暂时性的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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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5
回美证的要求如下:
回美证是允许持有绿卡或有条件绿卡的美国移民在离开美国一段时间以后再返回美国时不需要到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回美签证的一种文件。如果绿卡持有者在离开美国之前就已经知道自己会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时间,那么,绿卡持有者就可以在离开美国之前申请“回美证”。相反,如果你在美国境外停留的时间少于一年,个人则不需要申请回美证,直接凭借个人的绿卡就可以重新进入美国。在申请回美证后,美国移民局会书面通知个人前往当地的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打手指模的时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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