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过期了,以后在外地,可不可以补办

如题所述

  跨省属于一对一试点省市的可以异地办理;本省内实施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制度的可以异地办理。
  一、全国层面:只有部分试点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属于试点地区的可以异地办理,不属于的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公安部就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进行了详解,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二、省(直辖市)层面:今年全国各省(直辖市)陆续实施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制度。
  省内居民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换领)和居住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可在居住地申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无需回户籍地办理。
  此外,公民异地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户籍地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有效期满换领收取工本费20元/张,丢失补领和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40元/张。
  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民如遇身份证丢失、被盗,在户籍地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
  异地办理全国推行“三步走”:
  2015年7月到2016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
  2017年7月: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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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7
不可以异地办理的! 身份证补办一定要本人回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的!异地也是办不了的,现在是要录入指纹的了,家里人也不能代为办理,如果你是为了坐车,是可以在火车站办一个临时身份证明的!用这个证明就可以在火车站买票及坐车了! 1、办身份证与临时身份证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或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办的! 2、办时一定要带上户口本原件,工作人员需要看你的原件复核你的信息后才会给你办的!有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都是不可以的! 3、必须要本人到场,现在办身份证是需要录入指纹才能办的!亲属是不能代办的了!相片要重新照与重新上传的! 4、临时身份证要挂失身份证后补办正式身份证后才可以办的。
第2个回答  2016-04-17
以下情况可以外地补办。  一是如果办过二代身份证,可能让家人办理。
  如果已申领过二代证,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无法立即返回补领的,可委托同户内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居民丢失身份证声明、委托声明书、受托声明书、委托人《居民户口簿》、受托人《居民身份证》进行申办。如未办理过二代证的居民,则无法委托他人申办。
  二是属于试点的十省市可以异地一对一互办身份证,不用本人回到老家办理。
  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三是以上情况都不符合只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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