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偷窃被抓,我可以起诉离婚吗?我要赔钱吗?

我结婚快三年了,孩子两岁了,因他妈挑拨,我们总是吵架,一吵架他就打我,已经好多次了。他前两个月去饭店跟超市偷东西,前天抓进看守所了。
我想咨询2个问题:
1.我如果现在起诉离婚的话,孩子会不会给我?不想让他家给我把孩子带坏了。
2.他现在在看守所会不会判刑?他偷的东西数额大约在一万左右,具体多

一、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律师意见:1、根据上述规定,您丈夫有犯罪行为,您双方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离婚,一般法院会准许。如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过六个月再起诉,法院会判准许离婚。因您丈夫将要服刑,孩子较小,由您抚养较为适当,您丈夫应支付抚养费。2、盗窃一万元左右,属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赃款应退赔被害人。如您丈夫有财产,应从其财产中支付退赔被害人的钱款。
三、风险提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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