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到了脏物

我是开回收店的,比如有个小偷偷了很多东西,其中有件东西拿我这卖(我已转手出掉了),后来被抓了,却给警察说全部东西都卖我了。可是在我店找不到任何东西,我也不承认收过东西,这样能定我什么???
问题补充:其他证据证实,是什么意思?这样说的话小偷说我收了什么就是什么?

在店铺内没有脏物的情况下,警察会怎么做。
比如
1:只收了一部近千元的手机,做做笔录就走了,会拘留问话吗?
2:价值几千的黄金。做做笔录就走了,会拘留问话吗?
3:几十部的手机,车子,金子,价值过万或10万(这点估计警察是会直接拘留,盘问的吧?盘问完没赃物,只单有一个小偷和多个小偷,都会被起诉吗?)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明知是赃物而予以收购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其故意的表现为“明知”,即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行为人“明知”与否,是认定收购赃物罪是否成立的关键。如果不知道是赃物或偶买或少量买赃自用的行为,可予以治安处罚 。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审理此类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三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司法解释对掩饰、隐瞒涉及机动车、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认定“情节严重”已有规定的,审理此类案件依照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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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5
该行为构成收购赃物罪。
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收购赃收物罪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一)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明知”包括“确知”与“可能知道”两种认识状态,其罪名的成立依附于“本犯”行为的罪名是否成立。新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本条规定包括以下两类情况:一是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转移的窝赃行为;二是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予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的销赃行为。这两类情况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都存在与衍生它的主罪之间的依附关系。
(二)收购赃收物罪的法律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首先,收购赃物罪的犯罪对象是赃物。赃物是证实犯罪、揭露犯罪的重要证据,收购赃物犯罪对之进行收购,使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及时侦破构成阻碍,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创造有利条件,妨害了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究,挠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第2个回答  2009-12-23
原来收购赃物罪,现在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你做了都做了,这样做生意不长久的。
第3个回答  2009-12-23
首先,在刑法上讲究无罪推定,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
其次,在刑法上仅有言词证据是不能定罪的,也就是说如果只有小偷说收了什么是不行的,还需要其它的证据进行协助证明,形成一个证据链。
不过,如果你真的收了一些赃物,从法律的角度说,你触犯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警察找到其它的证据的话,且数额较大的话,你将会面临法院的审判。
在店铺没有赃物的情况下,警察进行调查,问话什么地是必不可少的,数额巨大的,可能会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比如到公安局进行询问什么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12-23
你知情就是共犯或疑犯,肯定要定罪

别贪小便宜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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