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5-02
离婚是双方自愿的,如果双方同意那么就可以准予离婚。夫妻一方不能生育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如果因为无法生育造成的感情破裂则可以是离婚理由。建议咨询相关律师。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6
可以。上述问题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属于最高院相关司法意见中确定的典型情形之一。
一【因无法生育离婚符合相关司法意见】
我国传统观念上有一个显著的婚姻特征就是“ 结婚生子 ”。虽然婚姻的目的并非单纯结婚生子、传宗接代这么简单。但传统观念不可能一下子改变。所以法律适应现实需要,把生理缺陷问题视为认定感情破裂的典型情形之一,并以司法意见的形式加以规定。
二【最高院关于《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第一条: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5-02
可以的,这个问题可以被支持!
第4个回答 2016-05-02
这个是可以的
可以因为这个申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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