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上的《公地法案》是什么内容

如题所述

《公地法案》又叫《宅地法》,是1862年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颁布的旨在无偿分配美国西部国有土地给广大移民的法令。


颁布背景

美国独立战争胜利以后到19世纪中叶,已把国境线扩展到太平洋沿岸,并宣布西部土地为国有,然后出售给移民垦殖。

1785年,政府颁布了第一个土地法令,规定按最低640英亩的地段出售,售价为每英亩1 美元。但是,农场主无力耕作和购买大块土地,又得不到政府的贷款支持,不赞成这个法案。

1796年5月,国会通过了一项新的土地法,规定购主可以得到少量贷款,允许付款期限延长至1年,并缩小了成交地块的面积。但联邦政府为了增加收入,这项法律却把每英亩的地价提高到最低2美元。

1800年5月,国会为了 刺激土地标卖又通过另一个土地法,允许给以四年的信贷,并规定现金交易可以得到8%的折扣,分期付款收取年利6%,最低购地数减为320英亩,但每英亩地价未变。这个土地法仍然有利于土地投机商,不利于农场主。

1804年3月,国会对土地法作了重大修改,把购买土地的最低价格降为每英亩1.64美元,把最小面积减少到l阴英亩。但农民仍然无力耕作如此大块土地和支付地款。

1820年4月,国会为买地人通过12项照顾性法令。如允许买卖80英亩小量土地,每英亩最低价格削减到1 .25美元。但这项法律取消了购买土地的一 切信贷。1820年土地法刺激了土地买卖和移民,使农业生产得到惊人发展。

1847年2月,国会通过一项军人奖赏法,规定退伍军人可以接受100美元的国库券,用来支付购买任何公有土地。后来又多次修改这项法令, 扩大奖赏。

从1830年开始,每届国会都通过一系列法令,即允许在购买土地以前合法垦殖。

1854年8月,国会通过了地价递减法案。这样,在美国的西部就建立起许多大规模的家庭农场。

美国为了使资本主义农业得到更加充分的发展, 战胜南方的奴隶制,在南部奴隶主的政治代表退出国会后,林肯政府得以实现共和党提出的宅地纲领,国会众议院和参议院于1862年2月28日和5月6日先后通过了宅地法。1862年5月20日美国总统A.林肯颁布的旨在无偿分配美国西部国有土地给广大移民的法令。


规定内容

《宅地法》规定,凡一家之长或年满21岁、从未参加叛乱之合众国公民,在宣誓获得土地是为了垦殖目的并缴纳10美元费用后,均可登记领取总数不超过160英亩(1英亩=0.40公顷)宅地,登记人在宅地上居住并耕种满5年,就可获得土地执照而成为该项宅地的所有者。《宅地法》还规定一项折偿条款,即如果登记人提出优先购买的申请,可于6个月后,以每英亩1.25美元的价格购买之。这一条款后来被土地投机者所利用。《宅地法》生效后,又陆续通过了一些带有补充性质的法令。如1873年的《育林法》,1877年的《荒漠法》。据统计,依据《宅地法》及其补充法令,联邦政府到1950年有2.5亿英亩土地授予移民。


评价

《宅地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西部垦殖农民的土地要求,确立了小农土地所有制,从而为美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它的实施也鼓舞了西部农民反对南部奴隶主的斗争,遏制了奴隶制种植园向西扩展。在南北战争中,西部农民为联邦军队输送了半数以上的士兵,并提供了充足的粮食,对北方取得战争的胜利起了重要的作用。

《宅地法》改变了美国的东西差异,在当时的背景下,或许它也只是为北军赢得了更多的群众基础。但是在战后,美国的西部因它渐渐开始发生变化。在那时,当一个美国人来到西部时,他(她)所面对的,只是荒凉的峭壁。但是,就是在这片沉寂的土地上,他们要学会垦荒、播种、挖渠、修路、造房……一切都是从零开始,一切都在等待一个辉煌的明天。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辛勤劳作,原本荒凉的西部。很快就拥有了城市、公路、桥梁……洛杉矶、旧金山、拉斯韦加斯……一个又一个熟悉的名字,就在美国西部相继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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