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拿去偷盖借钱了,该怎么办?

但签名不是法人代表,该怎么解决?
且行为人已失踪。

如果公章确实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拿去偷盖章借钱了,那么此人的行为就涉嫌诈骗,依法你可以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要求查处此人的不法行为,并追回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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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公司公章对外(善意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过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您的合伙人与该债权人存在恶意串通情形,则该借款合同自始无效。
法律分析
如果该合伙人为合伙事物执行人且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证明公司的文件或物品,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表见代理,善意第三方即债权人有理由相信其具有相应决策权和处分权。在这个前提下,合伙企业应对该债务承担还款责任,其中,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您可以在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后,对该存在过错合伙人进行追偿。如发现该合伙人与第三方存在恶意串通签订虚假合同行为,则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该合同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2个回答  2009-12-24
如果借钱上面盖的确实是你单位的公章的话,那么借款合同成立.出借人完全有理由相信借款人有权借款,那么一切责任由你公司承担.不过你公司可以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12-09-26
可以主张无效的。因为企业一般不能作为法人的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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