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由于单位工地施工滑倒摔伤算工伤吗

如题所述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下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您是在下班途中受伤,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您在下班途中拐到别处(如亲戚家串门,朋友聚餐)受伤,则不能被认定。追问

是在下班途中,就出单位不到一百米的路,领导说是我自己不小心滑倒的,不算工伤😪,是这样的吗

追答

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如果您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伤,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是如果,您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100米是否超过工作场所需要再确定),从事与下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算定工伤。

追问

是由于单位施工,路面满是沙石,骑电动车滑倒,而那段路也是单位修的,属于单位的一部分,这样算吗,法律不是说是在下班途中半小时之内,而且自己是非主要责任人就能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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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9
个人觉得应该是工伤的。
因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下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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