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急!!!!

过年的时候,回乡下老家的时候在弯道上与以辆摩托车相撞。对方无证,保险好像也没,我占了道。事后对方一直不来交警队处理,最后交警队开出责任书,对方主责,我次责,并注明多次传唤对方,对方不到场。现在我要修车,保险公司说对方的主责,应该对方赔偿。我又找不到对方!现在我 是不是只能自己给钱修?我车是全保(车损险,三者险都有)急求答案,谢谢!!!!

如果保险公司给你的车定损在2000元以内,那这钱是应该由对方赔的,如果超出2000元,超出的部份,你的保险公司要承担30%
这样的事故不涉及人伤,不存在要保险公司垫付费用,怎么可能由保险公司向对方追偿呢,这样的想法太不切合实际啦。
最后给你支一招:现在交警处理事故有个互碰自赔原则。就是双方车损在2000元以内,双方都有责任,无人员受伤的情况下适用此原则。如果交警在事故证明中注明互碰自赔。你的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你的车损2000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2-25
1、先修
2、修好之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
3、之后由保险公司向对方追偿
第2个回答  2010-03-08
为什么要报案呢
你不知道 事故后 对方逃逸 或者对方没有证件 这样的报案就是自己给自己挖的陷阱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