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社保缴费基数

如题所述

安徽阜阳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如下:
1、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3017.01元;下限为15085.05元。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
3、按缴费基数上限缴纳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失业保险费282.21元。
4、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72元,失业保险费53.6元。
5、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60.96元。
社保的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的定义:指用于计算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通常以职工的平均工资为依据;
2、缴费基数的确定: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情况确定,并公布执行;
3、缴费基数的调整:每年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4、缴费基数的作用:影响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保费的金额,直接关系到个人将来领取的社保待遇;
5、缴费基数的上下限:通常设有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限额,超出部分不纳入计算。这样做既保障了低收入者的权益,又考虑到高收入者的承受能力。
综上所述,安徽阜阳的社保缴费基数对于企业职工而言,上限为3017.01元,下限为15085.05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此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按上限缴纳时,月缴费包括养老保险费5644.2元和失业保险费282.21元,按下限缴纳时,养老保险费为1072元,失业保险费为53.6元,而个人月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为460.96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关于2021年阜新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的通知》
一、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未公布前,暂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上下限。2021年1-12月,参保单位职工月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19年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和300%确定,即:月缴费基数下限3143元;上限15714元。待2020年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调整为按照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上下限,并由参保单位按照调整后缴费基数上下限为职工完成补缴工作,具体补缴工作待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另行通知。
《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
第三条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按照60%和300%的比例分别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省将根据国家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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