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车出车祸了怎么赔偿坐车的人

如题所述

坐车出车祸赔偿坐车人的方式如下:
1. 营业车辆事故,责任由营运人承担。
2. 无偿搭乘他人车辆事故,承运人应适当补偿。
3. 未经车主同意搭乘,可提起侵权赔偿之诉。
4. 交通事故责任按过错程度划分,机动车方无过错时,赔偿责任不超过10%。
5. 双方都无过错时,损失由双方分担。
6. 事故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造成,机动车方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用:包括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治疗费、药品费、检查费等;
2、误工费:因治疗伤情导致的工作损失;
3、护理费:事故受害者在治疗期间需要护理时产生的费用;
4、交通费:受害者因治疗需要往返医院产生的交通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
6、残疾赔偿金:受害者因事故导致残疾的赔偿;
7、死亡赔偿金:受害者因事故死亡的相关赔偿;
8、丧葬费:受害者因事故死亡产生的丧葬费用;
9、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者因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坐车出车祸的赔偿责任取决于事故性质和责任归属,营业车辆由营运人承担全责,无偿搭乘应给予适当补偿,未经同意搭乘可索赔侵权,责任根据过错程度分配,无过错时责任限制在10%,双方无过错则损失共担,而非机动车或行人故意造成事故时,机动车方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