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算一道GDP 平减指数的题,很简单的

如题所述

GDP平减指数的计算公式为:[(名义GDP - 实际GDP) / 实际GDP] * 100%,这一公式能够反映物价水平的变化。
首先,以第一年为基期进行计算:
- 第二年的名义GDP,按照当年的市场价格计算,为6 * 140 + 21 * 320 = 7560。
- 第二年的实际GDP,则按照基年(第一年)的价格水平计算,为10 * 140 + 20 * 320 = 7800。
- 第二年的GDP平减指数为:[(7560 - 7800) / 7800] * 100% = -3.07%,这表明第二年的物价水平相比第一年下降了3.07%。
其次,以第二年为基期进行计算:
- 第一年的名义GDP,按照当年的市场价格计算,为10 * 100 + 20 * 300 = 7000。
- 第一年的实际GDP,按照基年(第二年)的价格水平计算,为6 * 100 + 21 * 300 = 6900。
- 第一年的GDP平减指数为:[(7000 - 6900) / 6900] * 100% = 1.45%,这表明第一年的物价水平相比第二年上涨了1.45%。
名义GDP是基于当年价格计算的,而实际GDP则是基于基年价格计算的,得出的指数能够反映全年的物价上涨情况。这个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CPI)不同,它的计算范围更广。GDP价格指数也被称作GDP缩减指数,是由现价GDP和不变价GDP推算出来的,其计算公式为:GDP价格指数 = 现价GDP / 不变价GDP。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通常采用生产法和支出法来核算GDP,从而可以得到分别按两种方法计算的GDP价格指数。
支出法GDP价格指数的计算中,若以t年的价格计算t+1年的实际GDP,则结果为300 * 6 + 100 * 20 = 3800;以t+1年自身的价格计算的名义总GDP为350 * 6 + 200 * 20 = 6100。那么GDP平减指数=(名义GDP / 实际GDP)* 100% = 6100 / 3800 * 100% = 160.5%。
GDP平减指数等于现价GDP除以不变价GDP。例如,若1978年的指数为100,1979年的GDP指数为107.6,这表示与1978年相比,按可比价计算,GDP增加了7.6%。若1978年的GDP为3624.1,则1979年的不变价GDP为3624.1乘以107.6等于3919.53。因此,1979年的平减指数为现价(1979)4038.2 / 3919.53 * 100% = 103.56%。
在一些计算中,可能会使用以1990年为100的不变价来计算真实GDP,这种方法假定1990年的指数为100进行计算。例如,1990年的现价GDP为18547.9,1990年的指数为281.7,1996年的指数为544.1,则以1990为100,1996年的价格指数为544.1 / 281.7 * 100% = 193.1%,从而1996年不变价的GDP为1854.79 * 193.1% = 35815.99,1996年的平减指数为67884.6 / 35815.99 * 100% =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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