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大病救助申请

如题所述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

1、填写《城乡社会救助对象事后医疗救助待遇申请表》;

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是指重大疾病的救助,例如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的救助。身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等社会救助人员,其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降低50%(目前为15202元),各费用段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即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报销65%;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报销75%。

在申请时,普通城乡居民和低保户是有区别的:

1、普通城乡居民:在申请时首先填写《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授权书》,对申请人家庭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一般为,患者家庭成员的社保缴纳信息、房产信息、工商登记信息、是否拥有车辆等情况。在证明患者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也就是说,每月的实际收入减去看病支出所剩的钱数影响到基本生活后,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会对患者的家庭进行入户走访调查,然后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相关信息要在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街道就会将申请人的材料上报民政部门申请大病救助了。

2、低保户:低保户可以直接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救助。

大病救助申请需要以下条件: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

2、要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大病救助申请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常住户口文件(户口本、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复印件1份)

二、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

三、年度收入和对应财产材料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四、申请重大疾病救助的提交: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

五、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或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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