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沈阳市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方式如下:
1、沈阳市居民可通过沈阳市劳动保障网查询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若网站未开通查询功能,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号至沈阳市社保中心查询;
也可拨打12333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2、个人缴费标准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
3、农村居民办理新型养老保险,需携带身份证等资料至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经审查登记后,村委会代领社保卡;
4、个人医保可至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需携带有效证件;
5、社保补缴政策允许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个人延长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社保的类型:
1、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社会保险:针对农村居民,提供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障;
4、企业补充社会保险:由企业自主设立,为员工提供额外的保障;
5、社会保险补助:针对特定群体,如低保户、残疾人等,提供社会保险费用补助。
综上所述,沈阳市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方式包括通过劳动保障网查询个人账户、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号至社保中心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个人缴费标准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农村居民需携带身份证等资料至村委会申请办理新型养老保险;个人医保可至医保中心或医保服务点申请办理;社保补缴政策允许个人延长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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