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有1347个区县,分别是: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34个,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334个,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2851个,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39888个。共计1347个县,另有117个自治县。
化单位统计为: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294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
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970个市辖区、375个县级市、1335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
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2个区公所、21116个镇、9392个乡、152个苏木、984个民族乡、1个民族苏木、8241个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