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元月到花都区新华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居住证,被收费30元,请问合法吗?根据广东省居住证相片采集检测中心介绍,首次办理居住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就在去年我同事在番禺南村办暂住也是免收费用,而我在花都办的暂住证也是收取30元,请问合理吗?且过了一个多月居住证还没办好,说还要等文件,那等文件收人家费用做什么?是不是花都可以搞特别收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