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特殊的“二十等爵位”其实说的是秦军的“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 ”,“二十等爵位”是秦孝公时期商鞅变法时制定的。这次变法不止使秦国的经济、民事等多方面进步,军事上也有质的飞跃。而军队实力的增强其实跟“二十等爵位”分不开的关系,因此秦国爵位的晋升是完全靠军功的。
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共有二十级,每级名称及对应待遇。一级公士:俸禄五十石、田1.5顷、宅1.5处;二上造:俸禄一百石、田2顷、宅2处;三簪袅:俸禄一百五十石、田3顷、宅3处;四不更:俸禄两百石、田4顷、宅4处;五大夫:俸禄二百五十石、田5顷、宅5处;六官大夫:俸禄三百石、田7顷、宅7处;七公大夫:俸禄三百五十石、田9顷、宅9处;八公乘:俸禄四百石、田20顷、宅20处;九五大夫:俸禄四百五十石、田25顷、宅25处;十左庶长:俸禄五百石、田74顷、宅74处;
十一右庶长:俸禄五百五十石、田76顷、宅76处;十二左更:俸禄六百石、田78顷、宅78处;十三中更:俸禄六百五十石、田80顷、宅80处;十四右更:俸禄七百石、田82顷、宅82处;十五少上造(少良造):俸禄七百五十石、田84顷、宅84处;十六大上造(大良造):俸禄八百石、田84顷、宅84处;十七驷车庶长:俸禄八百五十石、田88顷、宅88处;十八大庶长:俸禄九百石、田90顷、宅90处;十九关内侯:俸禄九百五十石、田95顷、宅95处;二十彻侯:俸禄一千石,田、宅根据授予的封地。
同时商鞅还规定了,凡是从军者不论出身,只以所立军功的大小为唯一标准。就算是秦国宗室也要遵循这一制度,且宗室规定未立军功者不得爵位、不入祖籍。为了鼓励农民的从军之心,制度还规定一人获军功全家受益,若父亲战死沙场他未来得及接受的功劳还可以记在他的儿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