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名下有一套房子,母亲患病后,想把房子留给孩子,这种情况需要立遗嘱还是办理房屋赠与手续?

如题所述

您好,首先母亲名下的房屋是其个人所有,并非夫妻共同财产等其他情况,这样您母亲订立遗嘱,按照其真实意思说明,注明年月日,签名即可。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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