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一家小公司、老板不给签合同、不按劳动法发工资、辞职不给走、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支付标准为一年工龄补偿一月工资。员工入职超过一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辞职是无需用人方批准的,只要尽到提前告知义务即可。追问

一半的人想辞职、但是主管威胁我们说扣总工资的一半,还说什么给脸不要脸,还说惹急了一命抵一命

追答

收集证据告他们去,现在是法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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