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后被对方打了,交通事故全责在我,我承认,对方拒绝在事故责任明确书上签字,怎么办?

也报110了,做了伤检,等待伤检报告,对方不想赔偿,还威胁撤案?怎么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自己承担全部的责任,对方是否在责任认定书签字没有关系,交通部门送达当事人即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2,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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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30
不必理会,责任书已经出具的,等着提车就可以。
他不签字,不赔偿,你就不赔钱,拖着最后是他吃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9-30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怎么处理,现在社会好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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