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贫困学生补助标准

如题所述

山东省贫困学生补助标准介绍如下: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对义教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简称“两免一补”)。目前,对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此外,还有社会资助等政策。

认定标准:1、特殊困难研究生应该着重考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困难、一般困难研究生应着重帆丛竖考虑家住贫困地区、无固定经济收入、家庭成员因疾病或父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且无其他经济来源,无力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研究生本人态大在校消费低于学校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1)经常吸烟、喝酒、沉迷于网络者;(2)生活奢侈浪费,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电子产品、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或其他高档消费品者,自费出外旅游且消费较高者;

(3)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结婚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4)郑判其他消费与填报家庭情况不符者;(5)学生(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4、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情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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