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对教师每周课时量的规定如下:
1. 普通高中教师每周课时量应为10至14节。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每周14节。担任班主任的教师每周课时量不少于10节。
2. 初中教师每周课时量应为12至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体育教师若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量不少于14节,美术、计算机教师周课时量不少于18节。
3. 小学教师每周课时量应为14至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
相关背景资料补充:
1. 根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应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构建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并在教师招聘和考核评价中强化师德考查。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立教师国家荣誉制度,加快形成继承我国优秀传统、符合时代精神的尊师重教文化,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2. 意见还要求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考核办法,确保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使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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