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的婚恋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于“离婚”的态度越来越包容,也都知道离婚就涉及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也比较关注在一方名下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车子之类的财产,大家都大概有了一个概念,虽然不一定能准确界定,但至少对这类财产的认知比较多。那么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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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如何分割?
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顾悦律师解答:
离婚时养老保险金不一定可以分割,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但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的,离婚时对于养老保险金不进行分割。
2、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账户存储额进行平均分割,或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即可。
3、一方已实际取得了养老保险金,另一方尚未取得养老保险金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由法院判决的,法院只能依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已缴交养老保险费的总额为基准,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顾悦律师解析: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审判决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案实际,酌情给与孔某适当多分,符合法律规定。
执业多年,处理过集体性的劳动赔偿纠纷案件以及大批量的银行金融贷款纠纷案件,还有其他诸如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纠纷等案件,望、闻、问、切,倾听当事人,给予最有帮助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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