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选择注册时填写的考区。
一般面试时间约20分钟。面试分为结构化、试讲以及答辩三部分。面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面试要求:不携带任何资料,即问即答,谈话式交流。仪表端庄,服饰得体,行为大方,气质文雅,师德良好。使用普通话,语言清晰、流畅、准确、完整,有感染力。教育问答分两个必答问题,针对拟教学科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有关问题。
试讲以及答辩要求:在10分钟内完成对一个教学片段的教学,结束后回答两个由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主要涉及试课内容、教育教学发展动态、政治思想理论等等。
领取证书
申请人经认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
获得普通话等级测试相应的证书和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即可。
若《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在学历学习过程中修过,且获得合格成绩,则可不考;或者参加相应的自考。这类考试申报时间的公布距离申报时间通常都很近,所以你要密切与教育局人事科和政工科电话联系。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