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扔了犯法吗

如题所述

犯法,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如果擅自处分他人所有的手机,是对他人的所有权的侵犯,被侵权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捡到手机这个行为本身是不犯法的。但是捡了手机以后犯不犯法就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了。如果这个手机是别人丢弃的,那捡到手机以后你可以先占取得所有权。但是,如果这个手机是别人遗失的,那么捡到手机以后你有义务将手机归还失主。这时捡到手机不归还的行为就可能犯法。如果手机的价值不是很大,占为己有拒不返还,属于民事上的不当得利,失主可以起诉索回如果手机价值超过一定的价值,一般为超过5000元,这时占为己有拒不返还,可能涉嫌侵占罪,失主可以去法院告刑事自诉案件。
代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如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财物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合伙、抵押等而持有代为保管,但因职务或工作上的关系代为保管本单位的财物的,不属于本罪的代为保管。行为人如果将财物非法占有的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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