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
我母亲的单位是集体企业,现有资产80万,一直运营着。
最近领导说:集体企业的资产超过50万的,税率高,划不来。所以留下50万在原集体企业,拨出30万另建一个合伙企业(名义上的,厂子和人都是原来的),但是30万建一个合伙企业又不够,所以让大家钱入股,每人至少1万。领导带头投股。
我总觉得这里面有问题,以前母亲她们吵着加工资,领导总是说亏损;现在要大家参股,却说会有多少多少盈利。只是想不明白这问题处在哪。
想请教三个问题:
1. 集体企业的税率和营业额或资产有关系吗?资产大于50万的就税率高吗?
2. 拿集体企业的钱建合伙企业,算是“国有资产流失”吗?她们领导是否有犯罪嫌疑?
3. 合伙企业一旦破产,我妈她们投的钱是否就没了呢?这个应该也是有风险的吧?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