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京城旅店
京城里的人多以开设旅店为生。客人来了,给他一间房,只能睡觉,低头才能出入。早晨到了,客人出去办事,晚上回来睡觉,什么生活上的事皆是客人自便,但是月租费要上千,如果不给那么多钱,就会吃官司。有的客人生了病,就要赶他走,如果他病危了,即使还有些气息,眼睛还没闭上,就把他丢弃街头,还要霸占他的钱财。怀孕将生的妇女,店主认为是不吉利的,绝对不会让她住宿。这种住店的店主非常的薄情寡义。但是这种店主绝不是天生就是如此,而是因为是身在京城,什么人都有,所谓形势使然,不得不如此!
285、天仙配
汉朝董永是千乘人.年少时就死了母亲,和父亲住在一起.(父子)一起尽力种地,(董永)用小车载着父亲,自己跟着.父亲死了,没有什么东西埋葬,就自己卖身为奴,用(卖身的钱)供办丧事用.主人知道他贤能,给了他一万钱而且打发他自由地走了.董永行完了三年守丧之礼,要回到主人家,再去做奴仆.在道上碰见一个女子对他说:”愿意做你的妻子.”于是董永就和她一起(到主人家去了).主人对董永说:”(我)把钱给了你了.”董永说:”蒙受您的恩惠,(使我)父得以收葬.我虽然是贫穷无知的人,一定要勤劳服侍尽心尽力,来报答您的大德.”主人说:”(这)妇女会做什么?”董永说:”会织.”主人说:”一定要这样的话,只让你的妻子替我织一百匹细绢(就行).”于是,董永的妻子给主人家织绢,十天织完了.女子出了门,对董永说:”我是天上的织女.因为你最孝顺,天帝让我帮助你偿还债务.”说完升上高空而离去,不知到哪儿去了.
286、饿死狙公
楚国有个人,养猕猴为生,楚国人叫他「狙公」.每天早上,他一定在庭院中分派猕猴工作,教老猴率领小猴子上山去,摘取草木的果实,抽十分之一的税来供养自己.有的猴子数量不足,就鞭打他们.猴子们怕死了,觉得很苦,却不敢违背. 有一天,有只小猴子问大家说:「山上的果子,是老头子种的吗 」大家说:「不是啊!是天生的.」又问:「没有老头子我们就不能去采吗 」大家说:「不是啊!谁都能去采.」又问:「那们我们为什麼要仰赖他,还要被他奴役呢 」话还没说完,猴子全懂了.当晚,群猴一起等候狙公睡著的时候,就打破兽栏,拿走存粮,一块儿跑进森林,不再回来了.狙公最后活活饿死.
287、郑板桥开仓济民
郑板桥,清乾隆元年进士,擅画兰草竹石,世人称他扬州一怪.在范县任职县令期间爱民如子.板桥宰潍期间勤政廉政,无留积,亦无冤民”, 深得百姓拥戴. 潍县富商云集,人们以奢靡相容,郑板桥力倡文事,发现人才,留下了许多佳话.乾隆十一、二年间,潍县连年灾荒,郑板桥痛心疾首,决定开仓赈灾.而那些胆小怕事的人却阻止他不要这样做.郑板桥对此心胆俱裂,激动地说:”时已至此!事已至此!待一层一层禀报上去,苍生百姓早已死光了.天大之事,由我承担!”他当即开仓拨谷,由于赈济及时,救活灾民无数.郑板桥因而被撤职罢官.离开潍县时老百姓哭着挽留他.
288、狼
有一个屠夫卖肉回家,天已经晚了,突然间碰到了一只狼,它看上了担子上的肉,仿佛十分想吃,尾随屠夫走了好几里.屠夫害怕了,拿出刀给狼看,狼有些害怕了.屠夫一走动,狼又跟了上来.屠夫想狼要的只是肉,还不如把肉挂在树上,到明天早上再来拿.于是用钩子把肉钩住,掂着脚把肉挂在树上,然后把空的担子给狼看.狼不再跟着他了.屠夫便回家了.次日早晨,屠夫来取肉,远远地看见树上挂着个巨大的东西,像上吊而死的人,屠夫十分害怕.徘徊着靠近,那是一只死狼.抬头仔细再看,屠夫看见狼的嘴里含着肉,钩子钩住了狼的上腭,像鱼吞食鱼饵.那时狼皮的价格十分昂贵,价值十多两银子,屠夫发了笔小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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