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谁能详细解释一下《说文》中的“连篆读”体例,怎么辨别它是不是呢?

如题所述

“连篆读”指解释的文字与作为字头的篆字连在一起当作一句来读。
比如《说文解字注》P313“参”字:“参商星也”。字头是“参”,解释文字是“商星也”。“参”“商”是两颗不同的星,杜甫诗“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说文》中把“参”解释为“商星”,明显是说不通的。因此学者认为应该读作“参商,星也”。即把字头与解释文字连在一起读。
又如P516“河”字,大徐本作“河,水出敦煌塞外昆仑山。”段玉裁认为读不通,在解释的文字中增加了一个河字,改作“河,河水,出敦煌塞外昆仑山。”其实这里也可理解为连篆读,不用加河字,即读作“河水,出敦煌塞外昆仑山。”(河,在古代特指黄河。大徐本如果不懂,可再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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