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了45天怎么还没结果

我弟弟在博罗格林酒店上班,任经理职位,2009年12月10日凌晨因其他刑事案件查到他们酒店,当晚酒店的有涉黄事件被查出,我弟弟和当晚上班的所有人均被公安人员抓获,第二天很多人说明跟此事无关就被释放,但是我弟弟因讲个人义气,将自己做的还有不是自己做的全部说出来,并帮老板承担了很多罪责,然而老总到如今却能逍遥法外,到今天都45天了,听说被逮捕了,但是家属没收到公安局有关逮捕的通知,按法律规定来说,要是家人被逮捕,都应该通知家属吧?据了解是以协助卖淫罪逮捕的,现在如果请律师有可能翻案吗,想翻供困难吗?大概要收费多少?像我弟弟这个情况会有什么结果出现,还有的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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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但刑事拘留到期后,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比如批捕。按照常理推测,犯罪嫌疑人被羁押45日了,应当已经批捕。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一般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等程序,以确定行为人有没有罪,有什么罪,应当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逮捕后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审),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法院判决后,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9
多次作案 流窜作案 结伙作案 适用 37天的拘留 已经45天 说明检察院肯定是批捕老了 因为拘留要折抵刑期的喽 也会判实刑 也就是 拘役 有期徒刑 总之要坐牢了 反正 判的肯定要超过 45天了 不然公安局要赔钱的。 罪名可能是 组织卖淫 或者 容留卖淫 或者介绍卖淫 或者强迫卖淫 轻重各有不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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