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图需要封面和目录。
竣工图编制要求:
1、竣工图应使用新的或者干净的施工图,并按要求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2、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以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可。
3、一般性设计变更,且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册修改内容与修改依据后,作为竣工图。
4、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有重大改变以后及图幅变更面积超过35%,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竣”字,新图图标内应注明“竣工阶段”。
5、竣工图应准确、清楚、完整、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
6、竣工图编制完成后,监理单位督促和协助设计,施工单位检查竣工图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和补齐。
7、竣工图内容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材料变更、施工实际情况及质检记录相符合。
8、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专业的编制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各专业目录及编制情况。
9、竣工图按《技术用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折叠成A4图幅,图标露出。
10、竣工图按单价并程编制,并有详细说明和目录,竣工图上应打有页码。
扩展资料:
竣工图加写说明
(1)凡设计变更、洽商的内容在施工图上修改的,均应用绘图方法改绘在蓝图上,不再加写说明,如果修改后的图纸仍然有内容无法表示清楚,可用精炼的语言适当加以说明。
(2)图上某一设备、门厂等型号的改变,涉及多处修改时,要对所有涉及的地方全部加以改绘,其修改依据可注明在一个修改处,但需在此处做简单说明。
(3)钢筋的代换,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改变,墙、板、内外装修材料的变更以及由建设单位自理的部分等等,在图上修改难以用作图方法表达清楚时,可加注或用索引的形式加以说明。
(4)凡是涉及说明类的洽商,应在相应的图纸说明中使用设计规范用语反映洽商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