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合同纠纷管辖地应该在什么地方?

在一起民事担保合同纠纷中,原告方(债权人),被告方(担保人),以及债权人住所均不在审理此案法院的辖区内,同时合同中也没有任何地点内容。这种审理是否有效?是否可以提请重新在被告真正管辖地重新审理此案?

原始合同在2012年3月由担保人,债权人签字,原告方没有签名。而后原告在2013年9月左右在该合同上签写原告签名。 请问这种时间相隔1年多的签名通过司法鉴定是否能很清楚的鉴定出,签名时间有很大的时间间隔

‍‍  对于合同纠纷的管辖地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民诉法中》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诉法解释》中的规定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3-20
你好!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回答其余几个问题如下:
1、审理是否有效?
法院的一审判决作出后,若双方均未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则判决生效。当然,审理也是有效的。若有一方或者双方均上诉,则一审判决不生效。此时,一审法院的审理无所谓有效或是无效。

2、是否可以提请重新在被告真正管辖地重新审理此案?
1)直接重新起诉,不可行,因为一事不再理。2)申请再审。按照最新民诉法相关规定,管辖错误并非是再审的法定事由。所以,申请再审的难度较大,需要有其他足够证明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实存在错误才行。

3、鉴定是否能很清楚的鉴别出来?

相隔一年多,只能说技术上有可能能够鉴别出来,具体还要问相关鉴定机构才知道。只不过,对于本案来讲,我认为即便是能证明原告(债权人)是在后期补上签名的,恐怕也不能推翻原告的主张。因为一原告承认合同,二原告确实履行了合同。此时,合同在效力方面,是没有问题的。

附:相关法律条文
《民事诉讼法》(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追问

原告并非真实债权人,真实债权人另有其人,我方否认该合同真实债权人为原告,同时一审原告承认该合同是在2012年3月三人签署,如果证明原告签名是后来补的,是否证明原告做伪证?

追答

那不是伪证不伪证的问题。如果你能证明原告不是真实债权人,则原告的主体不适格,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那不是伪证不伪证的问题。如果你能证明原告不是真实债权人,则原告的主体不适格,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