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我的地理位置,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金山镇,后徐福村
问题:我们村干部把村里的场,就是农民用来放置收割的农作物的一块地,听村里人说这是人口田,就像老百姓家的田地一样,不是承包地。现在村干部把这块地强行卖掉了,这合法吗?并且今年还要收这块地的承包费。不明白这块地到底是不是承包地,因为以前从未收过,现在突然又要收。
另外,村干部卖地的钱是交给谁呢?上级机构还是自己贪了。村干部有权利卖村里的地吗?
还有我们村四周都是污染场,尤其是村后的一个制药场,凡是在那场里工作的男性,不超过三天卵巢以及大腿内侧就会脱皮,晚上的时候场子就会排放废气,搞得临近几个村到晚上都弥漫一股臭气,骑车走在场边,眼睛都辣的睁不开,向上面告,上面鸟都不鸟,有人说这是地方保护。擦,地方保护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吗?市里都告不倒,该向哪里说理呢。是不是要等到老百姓死绝了才有人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