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28章54节至57节的经文是什么意思还有别的解释吗?

如题所述

说说我个人的领受,仅供参考。
《圣经》申命记
15 “但是,如果你不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不谨守遵行我今日吩咐你的一切诫命和律例,以下这一切咒诅就必临到你身上,把你赶上。
……
28:53 你在仇敌围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华你 神所赐给你的儿女之肉。
28:54 你们中间柔弱娇嫩的人、必恶眼看他弟兄、和他怀中的妻、并他余剩的儿女.
28:55 甚至在你受仇敌围困窘迫的城中、他要吃儿女的肉、不肯分一点给他的亲人、因为他一无所剩。
28:56 你们中间柔弱娇嫩的妇人、是因娇嫩柔弱不肯把脚踏地的、必恶眼看他怀中的丈夫和他的儿女。
28:57 他两腿中间出来的婴孩、与他所要生的儿女、他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敌围困窘迫的城中、将他们暗暗的吃了。
这章经文前面说了,你们若听从神的话,就会各种蒙福;而后面又说到,如果你们不听神的话,就会各种受咒诅。
结合上下文,这几节经文是在说,受咒诅的百姓,在敌人的围困逼迫之中,连食物都没有。因此,在他们中间,昔日温柔娇嫩的人(即温柔、柔弱、无公害的人),为了存活下去,连亲情都不顾,要吞吃自己最亲爱的家人、孩子,并且不肯分给亲人,独自一人吞吃,显出(人性)罪恶的自私与可怕。
这就是犯罪带来的后果(即咒诅),极其严重,神预先告诉他们(所有基督徒),是要叫他们(基督徒)警醒,不要犯罪,不要违背神的话,不要为自己召来这样可怕的咒诅。
神是慈爱的,并愿意降福,也愿意宽容人、忍耐人、饶恕人;但请别忘记,神更是公义的,神必按公义的准则审判各人,这公义永远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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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29
就是关于吃人肉的,因为当时情况特殊,加上没有吃的,所以。。。。你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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