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那一家公司上了三年的班,三年中我一直很努力,做过公司的很多岗位,从仓库,到行政,到公司宣传都很努力,最终因为自己的领导走了我就跟着领导一起走了,出来以后我自己找了一份工作,做了一年的时间,前一段时间以前老板直接给我发消息叫我回去上班,工作内容是做公司的宣传,但是工资只在我出来时候的基础上给我加五百,这是人事部告诉我的,我没有问以前老板我回去后的薪资待遇。以前的领导一直反对我回去上班,理由是人不能走回头路,然后把我介绍给以前公司一起上班出来开公司的一个领导,是做销售类的工作的,以前那个领导说这个能给与你更多的成长与帮助,这边也能去上班,现在的工作我已经辞掉了。请问这种情况是回去跟着以前的老板,还是跟着以前公司出来开公司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