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四楼,楼上五楼前后露天阳台是我家屋顶,现在露天阳台漏水,我认为阳台他家一直在使用,只能从他家入户门进入阳台,应该是他的责任,但楼上说是属于我家屋顶的问题,应该是我们的责任,可他家一直免费使用我家楼顶做阳台,现在漏水严重,请问谁该承担责任?如果都有责任,该怎么划分责任?备住,属于街边自建房,没有物业开发商,
现在楼上业主说是我家的屋顶的问题,我家屋顶就是他家阳台,这个责任该怎么算?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谢谢,但就是不能明确产权这一块
没有开发商,属于自建
追答那是建筑队的问题,如果建筑款没有给完可以扣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