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一社区水管改造居民家中被淹,业主的损失该由谁承担?

如题所述

水管是公共区域造成还是家里装修时埋下的问题;如果是前者由物业承担赔付;如果是后期改造造成,经过物业同意的物业也有一部分责任。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具体事项物业公司应该如何管理,要看具体的合同约定.如果是建筑物下水的设计有缺陷,例如弯路过多,导致容易积淀沉积物造成堵塞,或发包人在竣工验收期间,未按照设计图纸、质量证明。物业公全部承担责任 ,还有就是改造的师傅也有一定的责任。

对于下水管线设计合理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设计标准的情形下,在使用环节之中出现的楼上或楼下居民不正常使用造成的堵塞,正常使用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屋漏水是居民小区较为普遍发生的现象之一。由于房屋漏水的情形不同,因此定责也不尽相同。防水不合格,楼下遭了殃。法官说,本案在漏水案件中属于最常见的漏水类型,即楼上业主的防水存在问题。漏水业主作为其房屋的所有权人及维护管理人,对于其房屋漏水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理应进行赔偿。若确定属于装修公司工程质量或管线问题,则可向装修公司或管线厂家另行追偿。

法官庭后解释称,正常情况下,楼顶属于公共部位,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但该案中根据漏水原因的鉴定结论,导致漏水的原因系买某搭建鸽舍时破坏了原有的屋面防水,故法院由此免除了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而买某作为本案中的侵权主体,应对阿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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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1
在正常情况下,楼顶是属于公共部分,应该由物主供书进行维护保养。但是在该过程中,是因为买家在搭建鸽舍时破坏了原有的屋面防水,所以两方都应该承认责任。
第2个回答  2021-02-11
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完好交付给王生后,在其使用管理该房屋过程中,因使用不当造成管道接口喷水,造成陈峰的损失,故王生系为实际侵权行为人,应当由其承担侵权责任,陈峰应向侵权行为人王生主张赔偿责任,而非开发商。
第3个回答  2021-02-11
我个人认为业主的损失应该由水管改造单位的人承担,是他们没有做好防护。
第4个回答  2021-02-11
业主的损失,应该由社区管理负主要责任,因为是社区管理下令改造水管,结果导致居民房屋被淹,造成了别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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